人心齐,泰山移。“大气十条”“土十条”“水十条”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调整能源结构,加大节能力度和考核,调整运输结构,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污染防治的复杂性与艰巨性容不得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不断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入脑入心,充分调动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形成治污合力,提升污染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才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重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调整能源结构,加大节能力度和考核,调整运输结构。同时,提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水十条”,全面实施“土十条”,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研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对今年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作出了具体部署。
阶段战有成绩——
治理6万多家“散乱污”企业
伴随2017年画上句号,“大气十条”第一阶段收官大考交卷。尽管“分数”尚未揭晓,但完成相关目标已无悬念。在环保部2017年最后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通报:专家们分析认为,“大气十条”提出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能够实现。
为了达到“大气十条”提出的到2017年北京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60微克每立方米的目标,5年来北京加快疏功能、转方式、治环境、补短板、促协同,组织实施八项污染减排工程、六大保障措施、三大全民参与行动。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5年间,北京相继建成四大燃气热电中心,累计完成3.9万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实现工业领域基本无燃煤。截至2017年,全市燃煤总量预计压减至500万吨以内,与2012年的2300万吨相比下降了78%。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各项措施,5年间北京市各项污染物的减排幅度都达到了20%以上。
北京的举措是全国治污行动的缩影。为了在“大气十条”第一阶段收官之年交出一份让人民满意的成绩单,2017年我国北方地区实施了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北方多地从此告别了长期烧煤取暖的历史;从2017年4月份开始,环保部从全国抽调5600名执法人员,对京津冀区域“2+26”城市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强化督查,6万多家涉气“散乱污”企业得到分类治理;为啃下秋冬季大气污染这块硬骨头,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攻关项目启动,28个跟踪研究专家团队,对京津冀区域“2+26”城市实行驻点指导,提出“一市一策”的大气污染综合解决方案……
找症结下对药——
治污方式科学化精细化
自2013年“大气十条”实施以来,蓝天一年比一年多起来,但是秋冬季雾霾频发一直是未攻下的“堡垒”。
2017年9月份,环保部正式启动了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攻关项目。目前,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的4个专题、28个子课题已经全部启动,大型立体重污染天气综合观测计划已经实施。各项研究工作进展顺利,大大提升了大气污染治理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攻关效果如何,演兵场上见分晓。2017年11月4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生了一次重污染过程,启动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由于各地及时落实减排措施,联合行动,精准应对,大大降低了重污染天气过程的影响,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在20%左右,污染浓度峰值低于预测值,持续时间也相对较短,成为2017年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典型案例。
“在蓝天白云的情况下发布了预警通知,采取措施后雾霾‘爽约’了,没有预想的那么严重,就是因为我们对重污染天气的成因、构成、规律有了更加精细和科学的认知。”环保部宣教司巡视员刘友宾说。
专家分析认为,燃煤、机动车、工业生产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PM2.5重污染的主要来源。其中,燃煤排放是冬季首要来源,对重污染期间PM2.5的贡献高达50%左右。
秋冬季雾霾频发的机理逐步清晰。攻关成果显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PM2.5爆发式增长成因可概括为本地积累、区域传输和二次转化3种类型。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段三种类型贡献比例不同,相互混合。在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城市,如石家庄、唐山、邯郸等,一旦出现不利气象条件,往往出现本地积累型重污染。同时,含有高浓度PM2.5的污染气团在主导风向作用下飘移,与局地污染叠加,导致下游城市出现重污染。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气态污染物在适宜条件下快速反应生成硫酸盐、硝酸盐、二次有机气溶胶等二次颗粒物,并伴随吸湿增长,进一步加剧PM2.5污染,造成二次转化型重污染。
“随着专家们的不断介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秋冬季大气污染难题正在顺利破解之中。”刘友宾说。找准症结下对药,治污行动走向科学化、精细化,进一步增强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
重考核明责任——
对违法现象零容忍
雾霾不是一天形成的,治污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虽然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要打的硬仗还有很多。
记者了解到,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修复等重点领域,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和部署,各地出台一系列精细化的量化考核目标、落实时间表和具体问责办法。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秋冬季“攻坚行动”提出了一系列量化方案,形成综合考核问责机制。按照环保部制定的总体目标,要求“2017年10月份至2018年3月份,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其中,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等地PM2.5平均浓度要求同比下降25%。
此外,环保部2017年12月下旬组织修订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这一政策明确,将逐步严格新生产机动车一氧化碳(CO)等污染物排放限值。到2020年,报废机动车再生利用率达到95%,机动车污染防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按照“水十条”部署,环保部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流域、分区域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与此同时,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自2017年至2020年,逐年对上年度各地“水十条”实施情况实行年度考核,考核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全面实施‘土十条’”要求,土壤污染防治将进入到新的阶段。强化“土十条”目标考核,环保部与各省区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治污决策落实到一个个具体行动中,环保督查是一个重要环节。记者了解到,环保督查常态化机制已经形成。针对环保督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偷排漏排”现象,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表示,企业发生的问题,有些是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有些是没有排污许可证,还有的是环保部门责令改正之后消极拖延,拒不整改。他表示,环保督查过程中对此类违法现象一直是“零容忍”。(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曹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