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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进行时】怒江州监察委员会产生
2018-02-06 08:08:35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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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寿华 通讯员 杨亚仁

云南网讯 2月5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了怒江州监察委员会主任,任命了3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5名监察委员会委员。同日,怒江州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怒江州成立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出台了《怒江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转隶属组建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改革目标、试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州、县(市)两级重点工作安排,确定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任务,把时间精确到每个节点,把任务细化到每个环节,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牢牢把握转隶、组建、挂牌等关键环节,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各级纪委加强与人大、组织、编办、政法、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办公场所、人员隶属、机构设置、合署办公、资产划转、违纪款物、线索移交等工作,确保组建、转隶工作平稳进行。

怒江州监察委员会成立后,撤销了怒江州监察局、州预防腐败局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反贪、反渎职、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将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实现机构、职能、人员的全面融合。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

目前,怒江州四县(市)监察委员会已组建挂牌,州、县(市)两级人员转隶到位28人,移交案件线索194件。3月份将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选送州、县(市)两级纪检监委成员和县处级干部参加省纪委、省监委组织的研讨班。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加紧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完善制度建设,推动监察委员会全面履职。

责任编辑: 武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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