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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6起非法转移倾倒固废案件问责情况
2018-05-14 00:47:0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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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记者高敬)生态环境部13日通报了山西省临汾市三维集团违规倾倒工业废渣案等6起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案件的问责情况。

  针对近期媒体曝光或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生态环境部组织现场调查,针对性开展专项督察,并启动实施“清废行动2018”。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生态环境部调查发现,三维集团在未经审批和采取防渗措施的情况下,于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将16.8万立方米电石渣和粉煤灰交由村民运至洪洞县赵城镇新庄村非法倾倒,产生的废水直排汾河。临汾市对50名责任人实施问责或采取留置措施,对洪洞县长解高民等7名责任人予以免职处理,对洪洞县副县长徐玉等8名责任人予以停职检查。

  池州市前江工业园违规堆放固体废物案件中,瑞邦再生纸业等5家企业大量尾矿、废渣、工业污泥等固体废物长期非法堆放长江沿岸,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目前,池州市已对前江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郭新泽,贵池区环保局前江分局局长董力军实施免职处理。其他责任人的问责调查工作正在进行。

  生态环境部对成都市双流区金桥镇舟渡村违规堆放垃圾案件调查发现,2017年9月以来,双流区金桥镇舟渡村周边村民在收取费用后,非法接收大量外来建筑垃圾、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倾倒于舟渡村一处百亩大的区域,累计堆放量7300余吨。成都市及双流区决定对23名责任人实施问责。

  此前刚被生态环境部约谈的温岭市存在非法掩埋垃圾问题,约5000立方米生活垃圾被就地掩埋。温岭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城市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陆夫友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对城市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科4人分别给予撤职处分、辞退处理或诫勉。

  生态环境部近期通报并约谈的盐城辉丰公司违法填埋危险废物案件,广州、东莞两市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案件,问责工作也正在进行之中。

  

责任编辑: 党一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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