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纪委监委创新管理体制,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级结构,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着力提升监督质量,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今年前5月,全省各级派驻纪检机构立案660件,处分541人。
创新管理体制,增强监督权威。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市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市县纪委监委负责并报告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不参与部门业务分工,通过参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专门履行监督职责。同时,实行统一场地、集中办公,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人、财、物纳入市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进一步增强派驻监督的独立性。
完善机构设置,拓宽监督范围。通过新设、调整、合并等方式重新设置市(州)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明确除系统规模大、党员干部数量多的部门可单独设置派驻机构以外,一般均应设置综合派驻机构,各市(州)派驻机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个。截至目前,全省9个市(州)派驻机构从385个减至127个,机构减少了67%;监督市(州)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范围从404家扩大到761家。
明确编制配备,优化队伍结构。坚持分级管理和培养使用相结合的原则,优化干部结构,配强派驻机构工作力量,明确派驻机构的领导职数配备要求,构建良好的干部队伍发展梯次,有效解决派驻机构“官多兵少”的问题。截至目前,全省9个市(州)派驻机构行政编制总数从723名增加到846名;处级领导职数从458名减少至254名,占行政编制总数的由63%减少至30%。(贵州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