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切实巩固2017年扶贫领域专项治理阶段成果,以督促落实扶贫领域问题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和报告通报“五项工作机制”为基础,密切关注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群众诉求的录入、审核、办理等情况,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紧盯重点领域工作环节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五项工作机制”,瞄准本地区及有关部门存在的普遍性、顽固性问题,通过开展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督查等工作,切实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并严格按照线索处置工作流程和干部管理权限,加快线索移交。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156次,排查问题线索2975条。
坚持通报是常态、不通报是例外的原则,切实扩大通报曝光范围,对专项治理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对发生在扶贫领域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既及时在各级主流媒体上公开曝光,也让当地干部群众及时知晓具体人、具体事和处理情况,注重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真正起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分43批次对237起341人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积极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按照“快查快办”“严查严处”的要求,加大从严从实查处力度,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法侵占、行贿受贿、截留挪用、吃拿卡要、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及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1至7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责任追究,共提醒约谈1728人次,问责95人、9个单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7人。(高彩仙)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