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条件。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单位(不包括个人)可申报,具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决策。
2.掌握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特别是对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具有深入的了解,熟悉课题所涉及的相关领域情况。
3.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担任县处级正职及以上领导职务。
4.课题负责人应高度负责,能切实担负起课题研究责任,具有丰富决策咨询研究经验和较强组织能力,确保有足够时间投入并能亲自带领团队开展研究工作。
5.课题组应广泛吸纳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人员参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承担的课题,应有党政机关或企业的人员参与;党政机关、企业牵头承担的课题,应有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的人员参与。
(二)经费管理。申请单位要按照《云南省省级部门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16〕131号)的要求,结合每个课题经费总额,认真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在课题下达后严格经费管理。
课题承担单位向发展研究中心分3次提出拨付课题经费的书面申请。发展研究中心分3次拨付课题经费:第1次在任务书签订后拨付课题经费总额的30%;第2次在课题中期检查后,对中期检查结论为“基本通过”以上的,拨付课题经费总额的30%;第3次在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课题经费总额的40%。
(三)课题成果。每个课题须提交1篇综合研究报告、1篇咨询报告、4篇及以上阶段性研究报告等。每个课题最少须形成1篇《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要报》。
发展研究课题强调研究成果质量。
综合报告要求系统全面、结构合理、分析透彻,所用数据资料来源权威可靠并规范使用。
咨询报告要求与立题要求相吻合,条理清晰、观点鲜明、重点突出、分析透彻、文字流畅,建议和措施有针对性、有助于决策参考,3000字左右。
阶段性研究报告要求立意要高、定位要准、调研要实,写作规范、文字流畅,每篇3000字左右。
(四)研究计划。课题研究计划要有可操作性,要确保足够的研究时间投入,避免申报时高度重视、实施中“虎头蛇尾”。
(五)材料填写。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申请书》《活页》的要求,如实填写材料,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申报材料要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把关,《活页》与《申请书》课题名称要一致,《活页》不能透露个人信息和相关背景资料。
(六)签订任务书。任务书中的负责人要与《申请书》中的申请人为同一人;课题申请人应根据申报答辩会议专家的意见,填写意见采纳情况;在已提交的《申请书》基础上,填写研究内容修改完善的情况;同时提交研究提纲,研究提纲要比任务书中“主要研究内容”详细深入;经费预算中有委托业务费的,须在研究提纲中填写被委托单位名称、被委托单位负责人、被委托研究内容和字数安排。
(七)成果转化。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和通过验收的最终研究成果,由发展研究中心择优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要报》等形式报送云南省委、省政府领导或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课题成果相关知识产权归发展研究中心所有。未经发展研究中心同意,课题组及其成员不得擅自出版、发表或使用课题成果。发展研究中心适时公开出版优秀课题成果。
课题成果内容涉及保密的,课题组应按保密规定准确标注“密级”,并按科研成果保密规范进行管理。
课题组对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以及引用他人的成果负责,严禁抄袭剽窃。
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
2.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课题申请活页
3.课题申请单位的主管单位(部门)承诺书
4.课题负责人简况
5.立题评审专家个人评分意见表
温馨提示:课题申请人要认真阅读以上公告内容及《申请书》《活页》要求,如不按要求填写,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将不接收提交的《申请书》《活页》《承诺书》《课题负责人简况》。
联系人及电话:符旭波 0871—63633276
邮箱:2503949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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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50041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19年4月30日